近日,四川省衛健委發布通知,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將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其中,關于“取消對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條件”的修訂內容引發網絡爭議,相關微博熱搜的話題閱讀次數超過2.5億。
該新聞一上熱搜,眾說紛紜。首先要明確,允許非婚生子女辦理生育登記,其實是對法律規定的具體落實,我國民法典和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要正確理解這個管理辦法調整的深意,還須搞清楚生育登記制度本身;仡櫸覈嚓P政策就可以發現,一直以來,我國的生育登記制度都與人口政策的調整同步。2016年全面兩孩政策發布后,國家衛計委辦公廳出臺《關于做好生育登記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各地取消辦理“準生證”,改為辦理生育登記,用登記來替代此前長期執行的審批制度。2021年三孩政策實施后,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當年12月頒發《關于完善生育登記制度的指導意見》,提出著力精簡生育登記事項,改進和加強相關服務。
作為地方實踐,進一步為生育登記“松綁”,取消對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條件,不再限制登記子女數,四川并不是第一個,廣東、陜西等省份去年就已放寬限制。
不斷調整的管理辦法是讓生育登記制度回歸本位。生育登記是生命登記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質上需滿足社會管理的功能。生育登記不僅為每個人提供了可以用于獲取權益和服務的合法身份,也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必要的數據。正如四川省衛健委的回應,這一修訂是將生育登記的重心轉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結果上來,回歸人口監測及生育服務本位。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口形勢的發展變化,給生育登記“松綁”是大勢所趨、應時而為。這充分體現了生育政策的包容性,機會平等、福利普惠,更加尊重生育決策的自主性和生育狀態的多樣性,以政策的包容體現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價值取向。
同時,如此高的熱度之下,輿論場上不免出現一些過度解讀和誤解。有評論解讀為不結婚也可以隨便生孩子,還有網友稱這是對未婚先孕現象的間接縱容,更有甚者擔心這是對婚姻制度及私德領域的挑戰。對此,四川省衛健委回應,這并非鼓勵不結婚生孩子,而是為了保證“未婚先孕”人群的權益,向群眾宣傳告知有哪些權利義務。社會輿論和社會文化上不鼓勵非婚生育,但在法律上應保障非婚婦女和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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