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程雪
名稱:《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
發文機關:交通運輸部
實施時間:2023年1月
主要內容:
車票實名購買和實名查驗統稱車票實名制管理。
鐵路旅客列車和車站應當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不屬于長途客運的公益性“慢火車”、市域(郊)列車、城際列車和相關車站根據實際情況暫不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的,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布并說明理由。
購買車票以及辦理補票、取票、改簽、退票等業務時,應當提供乘車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件信息。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對外公告在人工售票窗口、互聯網、電話等渠道辦理各項業務所需的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件信息。
購買車票以及辦理補票、取票、改簽、退票等業務時,應當提供乘車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件信息。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對外公告在人工售票窗口、互聯網、電話等渠道辦理各項業務所需的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件信息。
旅客應當配合鐵路運輸企業實施車票實名查驗,在檢票、驗票、乘車時出示車票和本人購票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旅客發送量確定車站實名查驗通道的開放數量。車站應當設有人工實名查驗通道,為老年人、證件無法自動識讀、需要使用無障礙通道和其他需要幫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務。
對已經在車站查驗車票、身份信息的旅客,鐵路運輸企業可以在旅客列車上進行必要的實名查驗。
鐵路運輸企業及其工作人員對實施車票實名制管理所獲得的旅客身份、購票、乘車等個人信息應當嚴格保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買賣、提供或者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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