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暴行為擎起司法利劍、在家事糾紛中給予人文關懷、向困境婦女傳遞司法溫度……近年來,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懲治侵害婦女權益犯罪行為、家事審判改革、司法救助等領域全面牢筑法治屏障,隨著今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寧波法院在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道路上更加步履堅定,為“她們”的平安幸福撐起保護傘。
向家暴行為擎起司法利劍
小樂的父母王某與林某在2009年結婚,婚后王某卻經常因為生活瑣事對林某施暴,小樂為保護母親也遭到毆打,身心遭受了嚴重傷害!鞍职趾染坪笞分鴭寢尨,我攔著,他就打我!鄙倌晷分两裥挠杏嗉,“我希望他們離婚!
為給兒子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林某主動向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奉化法院依法裁定,禁止王某實施家庭暴力,并在走訪調查確認情況屬實后,經審理依法判決準許雙方離婚。
2020年至2022年,在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案件中,寧波法院共針對女性發出57份人身安全保護令。不僅如此,為進一步尋求反對家暴的“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寧波多家基層法院也打出了反家暴“組合拳”。其中,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在轄區知名家事糾紛化解品牌“宋大姐”工作室設立共享法庭,與街道、派出所簽訂《反家暴工作合作框架協議》,在調查取證、協助就醫、鑒定傷情、固定證據、人身安全保護令執行工作等領域建立了實時協作交互。
在家事糾紛中給予人文關懷
2003年,大鑫與小麗登記結婚,并育有一對雙胞胎女兒。2008年初,大鑫又與小艷相戀,并一直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還生了兩個兒子。
小麗辛勤工作負擔家庭開支、撫養女兒長大,大鑫僅支付少量生活費用,電話不接、有家不回,小麗無奈之下報案。2020年,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處大鑫有期徒刑七個月,判處小艷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2020年9月,大鑫以雙方感情不好、無法共同生活為由起訴離婚,小麗則要求其賠償,并給予經濟補償。北侖法院經審理認為夫妻感情確已徹底破裂,依法準予離婚,同時,酌情判定大鑫給予小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和賠償。大鑫不滿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理各類家事糾紛,近年來,寧波法院在全省率先啟動家事審判方式改革,在家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引入心理疏導,建立財產申報制度,完善要素式裁判文書樣式,創設裁判文書生效證明書,并出臺了《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離婚案件中適用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實施意見》。慈溪市人民法院還與慈溪市婦聯共建“慈法有愛共享共護”婦女權益保護工作機制,并成立“木蘭天平”工作室。寧?h人民法院與縣婦聯聯合出臺《關于女性社會組織參與家事調解、調查的指導意見》,并整合“金石榴”女律師維權團隊與“春風化雨”調解服務隊力量共同參與。
向困境婦女傳遞司法溫度
在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中,唐大姐駕駛電瓶車與胡某駕駛的貨車相撞,經交警大隊認定,胡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唐大姐為了治病,幾乎掏空所有積蓄,后續治療迫在眉睫,可丈夫打工收入不穩定,家中還有三個年幼的子女需要撫養,而胡某除了前期墊付的2萬余元,就沒了下文。于是,唐大姐在檢察院的支持下,向象山縣人民法院訴請要求胡某和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費10萬余元。
為讓唐大姐順利完成治療,象山法院主動建議她遞交先予執行申請書,并迅速作出先予執行裁定,要求保險公司先行支付8萬元用于救治。后經承辦法官主持調解,被告履行了協議的全部內容,檢察院還為右手失去勞動能力的唐大姐申請了1.5萬元的司法救助金。
2022年以來,寧波法院持續加強跨部門溝通,形成全方位保護合力,充分發揮“司法救助+司法援助+慈善基金”救助體系“托底”作用,共依法救助266人,發放739.65萬元。余姚市人民法院聯合余姚市婦聯、巾幗志愿者協會制定出臺《關于開展涉家事糾紛婦女兒童“經濟關愛”工作實施細則》,引導存在經濟困難、患病、致殘等情況的當事人或與本案相關的案外人,申請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經濟關愛”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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